洮北公安依法打击非法使用“VPN翻墙软件”行为

2020年10月12日,白城市公安局洮北分局网安大队民警网上巡查发现,白城市民李某非法使用“VPN翻墙软件”登陆浏览境外网站,网安大队民警随即将李某传唤到公安机关,并在其手机上发现大量境外网站截图,经询问,该人对其非法使用“VPN翻墙软件”登陆浏览境外网站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给予李某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它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VPN的英文全称是“Virtual Private Network”,即“虚拟专用网络”。可以把它理解成虚拟的企业内部专线。它可以通过特殊的加密的通讯协议在连接在Internet上的位于不同地方的两个或多个企业内部网之间建立一条专有的通讯线路。

虚拟专用网络功能是:在公用网络上建立专用网络,进行加密通讯。在企业网络中有广泛应用。VPN网关闭并通过对数据包的加密和数据包目标地址的转换实现远程访问。VPN有多种分类方式,主要是按协议进行分类。VPN可通过服务器、硬件、软件等多种方式实现。

警方提示:

VPN普遍存在于我们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用户众多。但翻墙软件(VPN)一直以来游走于灰色地带,并未获得电信主管部门批准,2017年工信部明确规定,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VPN,VPN被正式列入监管范围。如果公民个人私自建立VPN,并以此牟利达到一定数额或向他人提供该软件达到一定人次等,均属于情节严重,将受到刑事处罚。

原标题:《洮北公安依法打击非法使用“VPN翻墙软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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