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现在才知,“翻墙”上外网,是违法?


世界那么大
“翻墙”去看看?
“翻墙”上外网 到底有没有事?

“翻墙”浏览海外色情网站受处罚

据湖南津市公安7月28日通报,常德一名男子透过VPN软件翻墙,访问境外色情网站,被处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男子自2019年2月购买“翻墙”软件“Shadowrocket”后,便将该软件下载至自己苹果手机中,在手机上使用该软件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并长期用于浏览境外色情网站。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6条和第14条,对违反者陈某给予警告和处罚。

 

看完这个“似曾相识”的案例如果你感觉后怕那可一定要小心了

你觉得“翻墙”违法吗?有网友表示不屑一顾肯定是因为他长期浏览不良网站天天逛YouTube,咋没把我抓起来?

别急,接着往下看

 

所谓的“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在我国网民所称的“翻墙”,一般是指 绕开我国的法律管制,浏览境外服务器的相关网页内容。比如案例中使用VPN软件访问境外网站。

真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不行。只要你在国内使用了翻墙软件,不管你的目的是什么,学英语也好,查阅资料也罢,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这么奇怪的要求我第一次见……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VPN”翻墙服务的,可能会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情节严重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用“翻墙”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信息后,进行散布、造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是“诽谤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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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转自: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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